以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十八届四中全会微专题之八
编者按

2004年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讲话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的命题。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正式 施行30周年的讲话中又进一步重申了这一命题的精神,强调指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依宪治国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本期微专题,宣讲家网站就“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选取了一组文章,从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依宪治国”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法治两方面的价值要求。敬请关注!


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
  • 人民日报解析中国依宪执政:共产党带头遵守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突出了依宪执政在依法执政中的核心地位,是贯彻落实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的重要行动纲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决定》将依宪执政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表明我们党对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的充分尊重,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带头遵守宪法的宪法意识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集中体现。[详细]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详细]

  • 宪法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 党要带头执行

    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宣誓入党,也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也就是说,成为党员你就得让出一部分个人权利,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入了党就是这个组织的一员,就应该用先进分子的标准来约束自己。有人开玩笑把宪法说成是“闲法”——虽然很权威、很有地位,但有时候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也有人讲宪法的执行缺乏一种可诉的机制,如果违背了其他法律是可以起诉的,但是违背宪法就没有这样的保障机制。[详细]

  • 坚持党的领导与忠实执行宪法法律

    党的领导地位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坚持把先进性建设作为执政党建设的根本任务,确保党始终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党保持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我完善的品质,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凝聚着社会各个阶层的绝大多数精英,拥有着丰富的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经验,具有高度的组织性、严密的纪律性和无可比拟的动员力、号召力。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丰功伟绩奠定了党在国家中绝对的领导地位和崇高的社会威望,从而也决定了对包括国家法治建设在内的一切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不可替代、不可动摇的领导权。[详细]

  • 宪法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保障

    宪法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现代民主国家和法治国家,也是“政党国家”,即实行以政党制度为基础进行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体制。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如此,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如此,只是它们在政党制度的形式与政党的阶级本质上有基本区别。“政党国家”的一个首要特征是政党必须依法成立,有些国家还为此制定了《政党法》。我国政党是依宪法而确认其地位的。宪法在序言中开宗明义地确认共产党是处于领导地位的政党,并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宪法序言的规定一方面赋予了共产党合法地位,另一方面赋予了共产党领导地位。使得党的领导地位被根本大法固定下来,成为一项基本的制度,并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普遍约束力得以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党的领导。[详细]

以宪治国与依法治国
  •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宪法和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详细]

  • 敬畏宪法依宪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了重要阐述,对如何发挥宪法的作用以及如何贯彻依宪治国的要求都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制度安排。记者就“依宪治国”[详细]

  •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的社会主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有着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异。划清两者之间的界限,才能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沿着正确的轨道推进。[详细]

  • 从认识宪法、尊重宪法到依宪治国、法治中国

    从宪法规范走向宪法现实必须进行长期艰巨的努力,树立宪法观念、改善施宪机制、完善修宪程序是其中的三项重要举措;现实生活中人们反复追问的关于宪法权威、宪法生命和宪法发展的若干尖锐问题,应当坦诚认真地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才能在宪法实践中充满自信地不断推动法治进步。[详细]

  •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详细]

  •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内容

    莫纪宏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宪法只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职权作了概括性规定,没有规定解释宪法的程序。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仅在2011年8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进行第四次立法解释时,对宪法第八十九条进行了解释。[详细]

  • 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首先确立宪法权威,才能确立法治权威。全会公报对于“首先要”的强调,突出了依宪治国在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公报还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进行了具体部署,这让我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更加充满信心。[详细]

  • 依法治国必先依宪治国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和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必须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让依宪治国成为法治中国的最强音。[详细]

依宪治国与人民权利
  •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宗旨就是全面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见,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至关重要。在依法治国总目标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些都对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详细]

  • 宣誓制度突出了人民权利本位的理念

    谢春涛最后强调,十八大以后反腐败的力度很大,这从反腐败的数量、级别、处理速度等方面都可以充分反映出来。与此同时,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王岐山在10月2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表示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这说明,有些干部在观念都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腐败对整个国家、人民、党意味着什么,同时也反映出现在对干部制约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反腐问题仍在路上。约束权力、打击腐败需要法治,现在大家已经有了共识。《决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允许干预司法,形成依法决策的机制等,明确反映出要在约束权力方面加大力度。下一步要具体化实施,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照这个程序进行。去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相信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反腐都会有一个新的面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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