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上有一种错误的看法,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难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接着就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到底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一个别有用心的伪命题,目的是否定党的领导。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存在谁大谁小的问题,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同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实现。本期微专题,宣讲家网站围绕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选取了一组文章,澄清大家对 “党大还是法大”伪命题的认识。敬请关注!

  • “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

    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于天下大乱;没有依法治国,中华民族难以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党的领导也必将大打折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详细]

  • 西方反复提中国"党大还是法大"是误导舆论

    中国走向依法治国是治理体系的浩大变革,它不可能是休克式的,不能以巨大的社会代价作为成本,它必须是对中国人民福祉的促进。只有中国人自己才会对改革提出这样的高要求,只有长期执政的中共才会认真承担起对人民对国家的这一责任。[详细]

  • 党报:“党大还是法大”系别有用心的伪命题

    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更要厉行从严治党。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面对四大考验:长期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党面临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居安思危,精神上要“补钙”,不断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能力上要提高,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脱离群众的“四风”要坚决整治,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惩治腐败不手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除恶务尽,凡腐必反。[详细]

  • 切勿纠结“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

    人们崇尚法律,这不仅没有错,而且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要启蒙,但如果以此来否认党对法治的领导,则是十分荒谬的。首先,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其次,依法治国是一件大事,必须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力的政治保证,不坚持或者坚持不好党的领导,法治的力量就难以凝聚起来,就难以有法治;或者即使有法治,也可能成为少数利益集团的工具,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第三,党一向要求自身在法律范围内行事,党规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严于国法,就是因为党对党员干部提出了“高线要求”,以保证不逾越法律的底线规定。[详细]

  • 求是网专访: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

    明确“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的自身建设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讲话中特别强调了制度建党。我们过去讲思想建党比较多,我们党历来重视思想建设,用先进的思想去教育党员,这显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我看来制度建党更为重要,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管党治党主要是靠规矩靠制度,即靠党内的法规和党的纪律约束。党内法纪是调节党内各种关系、约束党员、约束领导干部的有效方式。党想要有先进的理念、好的作风、好的做法,就必须依靠党内的法纪,任何一个党员都必须依照执行,如果违反就应受到处罚,只有这样,这个党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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