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决定》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目的是让宪法精神渗透到每一个公民的生活之中,让宪法思维内化于人民的心中,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宪治国,以宪法作为一切活动的准则。本期专题,宣讲家网站围绕依宪治国的主题访谈了数位专家学者,选取了一组依宪治国的相关文章,目的是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推动大家积极学习宪法、认真研究宪法、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要让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真正在老百姓心中“热”起来,在社会生活中“活”起来,成为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准则。敬请关注!

宣讲家报告
韩大元: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王勇:宪法与依宪治国【文稿】【PPT】
雷丹玫:宪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文稿】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一、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一九四九年》,也称《共同纲领》,或称临时宪法。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二、第一部正式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一九五四年》,也称五四宪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三、第二部正式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一九七五年》,也称七五宪法。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可参阅“文化大革命”)。
四、第三部正式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一九七八年》,也称七八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
五、第四部正式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一九八二年》,也称八二宪法。             
        八二宪法是我国当前现行现行宪法,并经过了四次修正。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
宣讲家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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